“梅姨”,真实姓名不详,曾用名潘冬梅,身高1.5米,讲粤语,会客家话,曾长期在增城区、新丰县等地区活动,平时以红娘为生,暗地里倒卖孩子。
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多名儿童在广州增城、博罗县等地被拐。2016年,张维平等5名犯罪分子被抓获。张维平供认其拐卖儿童的作案事实,并称所拐儿童是通过“梅姨”贩卖。2017年,“梅姨”涉嫌多起拐卖案件被广州市警方公开悬赏,并首次绘制了“梅姨”的模拟画像。2019年,根据“梅姨”同居老汉及其女儿的描述,山东省公安厅首席模拟画像专家林宇辉应邀为“梅姨”绘制了模拟画像。至此,“梅姨”的称呼逐渐传开。
2021年12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张维平等5人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法院刑事部分的判决:张维平、周容平被判处死刑,杨朝平、刘正洪被判处无期徒刑、陈寿碧被判刑十年。2023年4月27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张维平、周容平执行死刑。2025年底,警方已锁定“梅姨”(谢某某),并于2026年春节前逮捕。“梅姨”对贩卖儿童事实供认不讳。2026年3月,警方表示在当前阶段,不会对外公布“梅姨”的照片。
人物经历
犯罪事实
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张维平等人连续作案,在增城区、博罗县等地拐卖9名男童,最小的1岁,最大的3岁。
2004年12月,周某平、陈某碧夫妻在广东省广州市某社区308房租住期间,经周某平提议,周某平、陈某碧、杨某平、刘某洪密谋策划抢走租住于该出租屋305房的儿童申某。2005年1月,周某平、杨某平、刘某洪、陈某碧到达位于上址的出租屋楼下,由周某平、陈某碧负责接应、把风,杨某平、刘某洪携带工具闯进305房内,将申某母亲于某莉捆绑、控制后强行抱走申某,并交给周某平、陈某碧藏匿,再由周某平将申某交给张维平贩卖。
案发后,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将该案件列为督办案件,成立联合专案组开展侦办工作。2016年3月,涉该案的张维平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据张维平交代,他通过一个叫“梅姨”的女人销赃,拐卖来的孩子,由“梅姨”负责联系买家,然后抽成。梅姨并不关心孩子的来历,她承诺,只要有孩子她就收。而孩子卖到什么地方,梅姨也从不和张维平提起。
警方通缉
2017年初,“梅姨”的称呼第一次为人所知。同年6月,广州市警方绘制“梅姨”第一张模拟画像并公开悬赏。悬赏通报称,“梅姨”真实姓名不详,身高1.5米,讲粤语,会讲客家话,曾长期在增城区和新丰县地区活动。另据张维平交代,梅姨”其曾用名为潘冬梅,约为1952年生人。平时替人说媒,在暗地里贩卖小孩。张维平称,交易每一名儿童获得1.2万元左右的“抚养费”,他一般从中拿出1000元作为“介绍费”付给“梅姨”。作案那些年,“梅姨”有时会主动联系他,问他“有没有小孩”。
2018年12月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9年3月,山东省模拟画像专家林宇辉根据一位疑似与“梅姨”关系密切的男子的口述进行第二次画像。经张维平辨认,第二张画像与“梅姨”相似度不足50%,且与第一张画像差异较大。9月至10月,拐卖儿童案嫌疑人“梅姨”的新画像在网络广泛传播。此后,广东佛山和清远、浙江金华兰溪、湖南省郴州市等多地都传出疑似“梅姨”的妇女现身的消息,但通过当地警方辨认均确认消息不实。11月13日,广州增城区分局通报了人贩子“梅姨”案的新进展。通报称,近期找回了其中两名被拐儿童,并组织家属认亲。11月18日,公安部官微发布辟谣消息,表示“梅姨”的第二张画像非官方公布信息。
2021年12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张维平等5人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法院刑事部分的判决:张维平、周容平被判处死刑,杨朝平、刘正洪被判处无期徒刑、陈寿碧被判刑十年。2023年4月27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张维平、周容平执行死刑。
2023年,一律师发布信息称人贩子“梅姨”落网。后经增城区警方回应称,经初步核实,“梅姨”并未在广西柳州落网。2023年11月,申军良向新闻媒体表示,他在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某村找到了当年和“梅姨”有过密切接触的村民,该村民表示“梅姨”常戴帽子,并讲述了他见的“梅姨”和画像的相似度。2024年10月,曾与“梅姨”同居的男子彭某回忆称,他与“梅姨”是由亲戚介绍的,“梅姨”总是住两三天就离开,没有手机号码,没有拍过照片,也没见过她戴首饰。
落网逮捕
2025年,警方专案组发现一名女子谢某某,其特征与“梅姨”高度吻合。2025年底,警方已锁定“梅姨”(谢某某),并于2026年春节前逮捕。截至2026年3月23日,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经审讯,谢某某对其贩卖儿童的事实供认不讳。
“梅姨”落网后,知情人士称,多年过去,“梅姨”谢某某长相变化很大,与此前公布的模拟画像相似度不到30%。此外,一张标有警徽、配着所谓落网“梅姨”照片的图片在全网流传。相关部门表示,该网传图片非警方发布,图中所谓的“梅姨”照片为虚假照片。同时,有社交平台账号发帖称,拐卖儿童案关键人物“梅姨”是在广州三元里被警方抓获。警方已证实为不实消息,此前广州公安通报“梅姨”落网。2026年3月,警方表示在当前阶段,不会对外公布“梅姨”的照片。3月23日,申军良、申聪父子抵达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分局为“梅姨案”调查补充提交材料。
案件影响
2023年12月,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宣传活动网络投票正式启动,45个广受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将接受社会公众投票,最终投票结果将作为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的重要参考。其中广州法院“案例30:张某平等拐卖儿童案(‘梅姨’拐卖儿童案)”入围。
该案是全国广泛关注的重大拐卖儿童犯罪案件,案件开庭时有关案件话题高居微博热搜话题榜榜首,阅读量高达2.3亿人次。被告人拐卖多名儿童,致一名被害人父亲自杀身亡,并采取入户暴力控制母亲、强抢弱小婴儿的作案手法,导致申某与家庭离散十五年,父母耗费大量金钱、精力和时间多方寻找,给公众造成极大恐慌,给当地群众的安全感造成极大危害,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该案依法判处两名被告人死刑,彰显人民法院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鲜明态度。判决后被拐儿童父亲发微博感谢法院判决结果,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该案被最高法院评选为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优秀典型案例,系2022年全国法院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罪儿童犯罪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唯一专题介绍经验的个案。
各方回应
2026年3月,“梅姨”谢某某落网后,引发社会反响。其中,“梅姨案”被拐儿童钟彬在得知消息后情绪激动。据其弟弟钟亮介绍,钟彬在上夜班期间接到电话告知“梅姨”被抓,起初不敢相信,经多方证实后,因情绪过于激动而呕吐。钟亮表示,哥哥第一时间跑来将他叫醒,激动到语无伦次,直呼“大快人心”。
2026年3月22日,申军良表示,见过“梅姨”的人称其样貌应是两张画像的结合。3月23日,申聪表示,当前阶段不公布“梅姨”长相,是为了防止影响警方后续侦查与更多家长寻亲,大家要相信公安机关。同日,申军良表示,“梅姨”曾经的同居者称,“梅姨”曾先后带过三名女孩回家。申军良表示已将这一情况上报,相关部门会进一步核实这几名女孩是否为“梅姨”亲生,是否涉嫌被拐卖。
法律解读
余华英案中杨妞花的代理律师、担任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文广表示,根据刑法第240条的规定,对仅有拐或卖的行为单独认定为拐卖儿童犯罪,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因此,即使“梅姨”只是参与后期的“卖”,定性为拐卖儿童罪没有任何问题。刑法第240条还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儿童三人以上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死刑。因此王文广律师表示,如果“梅姨”被认定参与拐卖9名儿童,“个人认为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应当判决死刑。”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伟律师认为,此前该案主犯张维平已因拐卖儿童罪被执行死刑,而“梅姨”作为该系列案件中不可或缺的核心中转、贩卖环节,若最终查实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仍可能被判处死刑。关于案件时效问题,徐伟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核准。但更关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同时规定,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该案案发后,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早已将其列为督办案件,公安机关在2016年就已立案侦查,“梅姨”多年来一直逃避侦查,因此完全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无论潜逃多久,司法机关都有权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公众一直高度关注“买家是否会被追责”的问题,徐伟表示,只要实施了收买被拐儿童的行为,就必然构成刑事犯罪,原则上都要追究刑事责任”,不存在“买孩子不犯法”的情况。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受害家庭有明确的索赔权利,可通过两类诉讼主张对应赔偿项目。一方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害家庭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梅姨”赔偿寻亲过程中产生的实际物质损失;另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监护人有权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社会评价
谢某某归案,不仅是对被拐卖儿童及其家庭的告慰,更让所有关注此案者真切感受到正义的力量。此案也向全社会释放明确信号:任何拐卖犯罪,无论时间过去多久、罪犯藏身何处,都难逃法网。正义或许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这是对罪恶的雷霆震慑,更是守护万家团圆的坚定承诺,必将为防拐打拐注入更强信心。(人民日报 评)
“梅姨”落网,会成为全社会打拐的又一个标志性事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人贩子”,就该重拳出击,绝不让一人逃过正义的惩罚。致敬所有锲而不舍的努力,持之以恒、雷霆出击,持续从严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罪、儿童犯罪,才能彻底铲除滋生犯罪的土壤。“梅姨”的落网,让我们离“天下无拐”又近了一步。(澎湃新闻 评)
参考资料 >
“梅姨”冲上热搜!刚刚,警方回应.百家号.2023-12-07
“梅姨”,一个千夫指的“网红”.搜狐网.2025-05-08
9个被拐孩子、22年追捕,“梅姨”谜底解开→.光明网-今日头条.2026-03-22
梅姨有新线索!曾与其密切接触过的村民:她爱戴帽子.百家号.2023-12-07
“梅姨案”入围,“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网络投票启动.广州日报大洋网.2023-12-07
张维平、周容平,核准死刑.百家号.2025-08-01
“梅姨”案完整时间线梳理.光明网-今日头条.2026-03-22
#梅姨去年年底就已落网#.南方日报-新浪微博.2026-03-23
“梅姨”现身并落网!对贩卖儿童事实供认不讳,已被依法逮捕.南都N视频.2026-03-21
警方回应何时公布梅姨照片 专案组首次披露案情细节.我们视频-抖音短视频.2026-03-23
“梅姨案”入围,“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网络投票启动.广州日报大洋网.2023-12-08
央视独家采访梅姨案专案组 谢某某供述犯罪行为 专案组首次讲述梅姨案细节.央视法治在线-抖音短视频.2026-03-23
__澎湃新闻-The Paper.澎湃新闻.2023-12-07
梅姨案的21年:参与拐卖9名儿童,“只要有孩子就收”,同居男友都看不到她的身份证.极目新闻-今日头条.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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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姨每交易1名儿童拿1000元介绍费#.中国新闻周刊-新浪微博.2026-03-23
张维平、周容平拐卖儿童被依法执行死刑.百家号.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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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点见】人贩“梅姨”新画像公布后多地市民报警.央视网.2023-12-07
“梅姨”拐卖案:重逢家庭的另一场战役.新京报网.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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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姨”冲上热搜!刚刚,广州警方回应.微信公众平台.2023-12-07
申军良找到梅姨新线索:曾密切接触过的村民称其爱戴帽子,模拟画像不太像.百家号.2023-12-08
梅姨同居男友回忆相处细节.荔枝新闻-抖音短视频.2024-11-01
“梅姨”落网后,羊城晚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多年过去,“梅姨”谢某某长相变化很大,与此前公布的模拟画像相似度不到30%。.羊城晚报-抖音短视频.2026-03-21
网传“梅姨”在广州三元里被抓?警方:为不实消息,此前广州公安通报“梅姨”落网。.抖音短视频.2026-03-22
落网“梅姨”照片全网流传,相关部门:不实,非警方发布;律师称“梅姨”难抓或是因为长相太普通,模拟画像作者:她到哪也不出示身份证.红星新闻-百家号.2026-03-22
“梅姨案”入围,“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网络投票启动.广州日报-今日头条.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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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评热议丨等待“梅姨”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人民日报.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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